[ 招生简章] 04-20 01、护理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纹身、胎记、疤痕,本人无犯罪记录,须经我院面试合格者方能入读。(所有项目保险按当地劳工法缴纳;超时计算加班工资;汇率按当日更新计算),无慢性病史、无家族性遗传精神病或传染病02、护理专业是否好就业
[ 招生简章]
[ 招生问答]
[ ]
[ 招生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