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律学校于198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学校位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办学设施配套,设备齐全。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办学宗旨,不断地改善教学设施,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教学与高教自考并轨的教学模式,实行在校学生"上中专、拿大专;上大专、拿本科;一学双证",提高学生的学历层次。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定期培训学生汽训,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山东法律学校环境
学校位于济南风景秀丽的燕子山下,办学设施配套,设备齐全。学校占地面积560多亩,建有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大礼堂、餐厅、浴室、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和操场等建筑设施,以及百草园、小片竹林等景点;拥有计算机500余台,并全部上网,实现了网络管理。
山东法律学校教学设备
建有六个多媒体教室、90座的语音教室以及模拟法庭、模拟会计室等实验实习场所;电教中心配有先进的摄录像、编辑等设备,学生教室装有闭路电视系统,可组织大规模的电视直播教学和网络教学:学校现有藏书20万册,并实现了图书计算机管理系统化;学校建有广播室、宣传栏等一些学生的宣传媒介,还定期出版《山东法校报》,为师生教科研和了解学校重大事件提供了重要阵地。
山东法律学校教学管理
学校师生辛勤耕耘,树立"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强调"明德、诚信、·修业"并贯彻始终,逐渐形成了学校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领导班子作风过硬,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工作方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抓住机遇,大胆改革,团结拚搏,锐意进取,从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入手,注重师资队伍的培养与锻炼,形成了团结、务实、坚强的领导核心,建设了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团结奋进,以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为己任,发扬拼搏精神;努力优化育人环境,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强化管理,乐教勤学,锐意改革,办学成绩不断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