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2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A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先后获中国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假面真情:安徽贵池荡里姚傩仪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浙江省社科联第八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五届中国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
2018年6月8日,学院作曲与指挥系学生作品《湖口望庐山瀑布泉》在2018年第七届中国—东盟音乐周作曲(钢琴作品)比赛中荣获优秀奖。
浙江音乐学院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学校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八秒合唱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歌舞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报编辑部。
浙江音乐学院的前身为1982年开始创办的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3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建制划转到浙江音乐学院;
2014年1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正式筹建;
2016年3月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
浙江音乐学院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学院拥有12个教学系(部),开设8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大剧院1座、音乐厅3座、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906间、录音棚7间以及图书馆、音乐与现代科技实验中心、音乐制作中心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浙江音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2人,正高职称教师5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3.4%,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30余人。截至2015年12月,学院具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才,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优秀人才20余人和一批获得过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奖、青歌赛等国内外重大赛事奖项的青年教师群体。
浙江音乐学院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面向浙江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采用“专升本”招生方式计划招收60人。
考生须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招考方向)对应的省统考(联考)合格证,省统考(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招考方向)或所在省未作相关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