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Baotou Teachers College),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本科、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包头师范学校创建于1947年。学校长期服务包头市的基础教育事业,在小学教师培养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学院还聘请多位国内外资深教授、学者为客座教授或教授,定期来院交流讲学。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同时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先后接收美国等多国的留学生。
包头师范学院(Baotou Teachers College),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本科、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包头师范学校创建于1947年。学校长期服务包头市的基础教育事业,在小学教师培养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学院还聘请多位国内外资深教授、学者为客座教授或教授,定期来院交流讲学。2013年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同时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先后接收美国等多国的留学生。
学院2010年以来,学校教师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6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7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项、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41项、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105项,发表论文3419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109篇。学校主办的《阴山学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先后获得“内蒙古高校精品学报”、“全国民族地区优秀学报”等荣誉。
学校坚持面向和服务基础教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一身,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现有1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3个自治区级合格实验室,10个校级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82.34万册,电子图书89.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文摘和全文数据库19个。
包头师范学院是2000年3月21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8年7月。
198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准厅级单位。
1996年1月10日,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精神,正式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包头教育学院于1978年4月由原包头市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市教师函授总站、市教育局教研室合并组建。
1987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确定学院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培训的受援点。
包头师范学校创建于1947年。
学校长期服务包头市的基础教育事业,在小学教师培养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200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包头师范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三校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
2004年底,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485亩,校舍建筑面积241126.62平方米,固定资产70016.25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39.22万元。现有1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3个自治区级合格实验室,10个校级实验中心,108个校内外实习基地。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82.34万册,电子图书89.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文摘和全文数据库19个。拥有万兆网络双核心、千兆网络主干、百兆交换到桌面的有线网络系统和覆盖全校的无线网络系统,其中,网络出口涵盖中国教育科研网、三大电信运营商总计1200兆。
学校现有教职工888人,其中专任教师591人,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66.60%。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88人,具有博士学位49人、硕士学位39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包头市政府津贴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3人,自治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6人,自治区“教坛新秀”6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6人,包头市“5512工程”领军人才25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
1.内蒙古自治区及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3.单科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5.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