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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简介

公办本科
地址:内蒙古 - 呼和浩特
17人关注,137人报名

一.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介绍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PIONEERCOLLEGEIMU)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内蒙古大学与社会企业东达蒙古王集团合作创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高等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是以本科学生培养为主要任务的、有特色的、综合性教学型高等院校。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荣誉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4611名。学院实行了优秀学生辅修内蒙古大学学士学位制度(双学位制度)。2009年12月被内蒙古大学批准参与并正式实施《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校生的30%每年可获得该项奖励。优秀学生奖学金设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每生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三.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硬件设备

学院依托内蒙古大学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设有艺术教学部、语言与传媒教学部、信息工程教学部、土木工程与环境科学教学部、商学教学部和外国语教学部6个教学部,开设了绘画、动画、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科学等24个专业,涵盖了理、工、文、经、艺等方面的学科专业,初步形成了相对集中于现代传媒、文化创意等专业的学科专业体系。

四.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历史发展进程

2005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筹)成立。

2008年5月7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大学与内蒙古东达蒙古王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的批复》(教发函〔2008〕144号)文件,标志着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已获得办学资格。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008年8月31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隆重举行揭牌庆典仪式。

2008年11月28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共青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委员会和学生会成立。

2009年6月4日创业学院网站通过近1个月的内部试运行,正式面向社会开通。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2012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新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内学位【2012】5号)文件,同意新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新增新闻学(文学学士)、绘画(艺术学学士)、艺术设计(艺术学学士)、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学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土木工程(工学学士)等6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2012年7月10日,创业学院首届学生毕业典礼举行。

五.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

学院现有土地面积756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北区在现有的基础设施之外,新建一期工程学生公寓、餐厅和服务中心已于2010年4月开始施工,建筑面积达3.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近6000万元。二期工程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及会议中心等计划2011年起动工,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2013年竣工,届时北区可容纳在校生6000人。南区为三期工程建设规划,建筑面积达9万平方米,可容纳在校生4000人。

六.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师资力量

学院正在逐步构建一支具有丰富高校管理经验、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领导团队以及职称与学历并重、教学经验与实践能力并重、专职与兼职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该院的公共课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全部由自主选拔的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师全部由外聘的资深教师担任。任课教师队伍由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组成,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多年的教学经验,能够满足现代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和学生的发展需要。

七.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

(一)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相关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1. 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按专业联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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