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75 年,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被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卫生部批准确定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1年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拥有一所直属的附属高级中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央六部委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中德合作——汽车机电项目单位。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75 年,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被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卫生部批准确定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1年经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拥有一所直属的附属高级中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央六部委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中德合作——汽车机电项目单位。
1999-2005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连续7年被评为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实绩突出单位;
2002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005年,被吉林大学成教处评为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办学单位;
2006年,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自治区级“长安杯”称号 ;
2006年,被内蒙古党委评为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单位;
2012年,被人社部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012年,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职业教育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
2013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内蒙古民族交通技师学院”,成为自治区首所技师学院;
2013年7月,在全区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电视会议上公布的截至6月30日全区高职高专类就业率前五名的学校中,我院就业率在全区所有高职高专类学校中排名第三。
学院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经过多年发展建设,综合办学实力稳步增强,人才培养水平逐年提升,现在是全国交通类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院校、自治区首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自治区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技师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1974年——1999年,内蒙古赤峰交通技工学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1999年——2001年,内蒙古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2001年——2006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2006年——至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赤峰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共建共管。
学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工凝聚合力、众志成城、勤勤恳恳、艰苦创业,自学院开办高等职业教育至今,占地面积由技工学校时期的60余亩增涨至656亩,增涨了11倍,建筑面积由2万平方米增涨到13万平方米,增涨了6.5倍,固定资产由1280万元到现今的5亿元,固定资产增长了39倍以上,学生人数从1000人增加到近10000人,增长了近10倍,图书由2万册增长至35万册,增长了17.5倍。
教师中有教授13人,副教授45人 ,讲师87人,“双师型”教师176人。还有一级实习指导教师22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交通部教学名师1人,教师中有多人参加了全国职业院校汽车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学院始终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采用分层次、分重点的教学方式方式培养教师,重视教学骨干、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采取高校进修、企业锻炼、技术服务、立项科研等多种形式的培养培训方式,建设了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够吃苦耐劳的师资队伍。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均已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1.录取体制: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提档比例: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其划定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定为招生计划的120%。
3.报考志愿:学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批次投挡的学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