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现代教育的合格的小学师资。根据我校教学实践和师范学校的教学规律,特制度汝南幼儿师范学校教学常规制度,以期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学计划
二、备课
三、课堂教学
四、辅导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六、教育实践
七、听课
八、监考
九、考核与成绩评定
十、教研活动
十一、教学检查
一、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教学目标的具体化。为完成教学目标,教师必须拟定教学计划。
2、充分理解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务科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教师个人教学计划。
3、教师教学计划包括学科教学计划、学科教学进度计划、课外活动计划、教研计划四部分。
4、教学计划要注重实效,目标具体,可行可检,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5、要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经教研组长和主管主任审定、签字生效。教学计划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科存档备查,一份交教研组长,一分本人留存。
6、任课教师应严格依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教学计划确需调整,事先须报教研组长、主管主任同意。
7、任课教师:(1)不能按期制定教学计划;(2)不能制定教学计划:(3)未经同意私自变动教学计划,以教学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分值。
二、备课
1、备课是上好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教材要求,认真备课。
2、任课教师在开学前要通读本册教材全文,并备好两周新课的教案;平时至少超前一周备好课,并写出课时教案;不得教一节备一节;不上无准备的课;没有教案不准上课。
3、高讲、讲师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写出详案或简案;新教师、助讲必须写出详案;书写要使用规范汉字。
4、教师备课要做到:一备教材,要认真钻研教材,选学有关的教学参考资料,确立课堂教学结构,抓住重点与难点;二备学生、学法,要弄清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须分析学生的学习过程。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三备教法,要从教材内容、目的、要求、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特点着眼,选择科学、适用的教学方法。允许有不同教学方法的试验。四备教具、场地、器材、实验等。
5、教案应体现以下内容:(1)有教学目标;(2)有德育、科技教育渗透内容;(3)有重点与难点,基本技能训练与培养;(4)有教法、学法;(5)有课时安排;(6)有教学过程;(7)有复习、提问、练习或作业布置;(8)有课后分析或小结。
6、应坚持集体备课。同年级同科教师,同一备课组教师每周须集体备课一次。
7、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个人备课、集体备课情况,由教研组长负责。教务科每学期组织全体教师的教案检查或评比。教案检查或评比有记录。
8、任课教师:(1)不能按照备课要求备课;(2)没有教案上课;(3)教案残缺或不规范;(4)无集体备课,以教学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分值。
三、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面向全体学生,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完成课堂教学基本任务。
2、目标明确,内容充实;讲清基本概念,注重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生动性;层次清楚,深入浅出,重视实验和演示;讲练结合,注重能力训练与培养。
3、运用当代科学的教学论思想,改革教学思路;采用现代教学媒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
4、坚持“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师生共同参与教学活动”的原则,组织教学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
5、确立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的教学思想,实现由“时间型”向“效益型”的转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旷课,不接打手机,不吸烟,不随便离开课堂。
6、必须讲普通话,声音宏亮,讲解清晰,语言生动有条理。板书要工整、清楚、简洁、规范,重点突出。
7、衣着整洁、仪表大方;教态自然,表情亲切。上课或下课时,学生问好后,教师应还礼。
8、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进度计划,不得随意改变(提前或推迟)。确需调整,事先须报教研组长和教务科批准。
9、严格按照排定的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代课、缺课,确需调课,事先须经教研组长和教务科同意。
10、正确处理师生关系。不辱骂、挖苦或嘲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惩罚学生,更不能寻机报复学生。
11、选修课任课教师要求同于必修课任课教师教学常规要求。
12、违反上课常规,以教学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工作量或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的工作量或分值。
四、辅导
1、课外辅导是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因材施教的必要措施。提倡教师自习课,课外进班辅导答疑。考试期间,在规定的时间,教师必须进班辅导。
2、确立辅导重点。一是促进学习差或较差的学生提高成绩;二是鼓励优秀学生“冒尖”,培养特长。最终求得学生整体水平稳步上升。
3、讲究辅导方式。以个别辅导为主,也可以集体辅导,解答问题,使各类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一般不能将辅导变成集体上课。
4、讲求辅导方法。教师可通过听、看、查、改、分析等方法,全面深入了解学生,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
5、注重辅导态度,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应耐心指导和帮助,不能急噪应付,更不能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困难的学生。
6、注重辅导效果。课外辅导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辅导有目的性、针对性,要因材施教,取得良好效果。
五、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课堂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手段,有作业要求的科目,教师必须布置作业。
2、布置作业要做到:布置作业有计划性,设计作业有典型性;作业数量适当,难易适度;既符合教学大纲、教材要求,又适合学生接受能力,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兼顾个别。
3、教师应经常教育学生,经常督促学生足量、高质、准时完成作业。
4、各科作业从形式上可分为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作业;从时间上可分为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
5、应设置课外书面作业的学科作业数量:文选(作文一次/两周—三周),代数、(3-2-3次/周),物理、化学、生物(1-3次/周),写字(一次/周),外语(2-4次/周)。
6、应设置课堂作业或口头作业的学科作业数量:政治、语数(2次/周),历史、地理、教育(1-2次/周),心理(2-2.5次/周),语基(1-2次/周)。
7、应设置实践作业或课堂练习的学科及作业数量:体育(2次/周),音乐、美术(1-2次/周)。
8、凡教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必须及时认真批改,批改方法为全批全改、分批批改、学生对改、当面批改等,具体批改方法和批改次数由教研组长结合主管科长确定。口头作业、课堂作业、实践作业有检查,作业批改或检查有记录。
9、批改作业一般应用红笔。批语应适量、准确;批改符号清楚明白;批阅有日期;学生作业中的错误改正重作后,应复批。
10、教师应重视学生作业讲评。评定要准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11、学生作业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按一定的标准和比例,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12、作业布置与批改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分值。
六、教育实践
1、教育实践是幼儿师范学校思想教育、文化知识、教学理论、教学技能的综合实践课,是幼儿教师职前教育的必需环节,对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具有特殊作用。
2、教师应参加、指导学生参观幼儿园、教育调查、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等教育实践活动。
3、见、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实习大纲》和学校的教育实践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有关见、实习的各项任务。
(2)认真了解所指导学生的情况和见、实习学校的情况。
(3)帮助、指导学生制定个人见习(实习)计划及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工作。
(4)帮助(见习)实习校原任课教师备好、上好示范课。帮助(见习)实习学校原班主任组织好班级活动,搞好示范性班级活动。
(5)负责安排好(见习)实习生的工作、生活,掌握全面情况。
(6)经常对(见习)实习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见习)实习纪律教育。
(7)会同原任课教师指导(见习)实习生的听课、备课、编制教案、试讲等事项。
(8)指导、督促(见习)实习生对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的(见习)实习。
(9)做好(见习)实习生的(见习)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10)指导(见习)实习过程中,尽可能地进行我校往届毕业生情况调查和当前幼儿园教育状况,动向等的调查,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11)加强同实习(见习)校各方面的联系,听取实习(见习)校领导和教师的意见、建议,反映实习生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并及时向上反映学生(见习)实习情况。
4、了解幼儿园教育教改的动向,了解研究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培养适合幼儿教育的合格学生。
5、每学期有计划到幼儿园听课,到幼儿园上“下水课”。
6、不能完成教育实践任务与要求,教育实践有重大失误,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工作量和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和分值。
七、听课
1、为增进了解,取长补短;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教师必须听课。
2、教师应有目的地坚持听课、多听课,新教师、助讲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讲师、高讲每周听课不少于一节;每教师每学期听课公开课不少于四节。
3、听课前要认真熟悉教材,做到心中有数;听课过程中要集中精力,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向授课教师提出对本节课的意见和建议。
4、教研组应组织本组教师集体听课,课后组织集体评课,并做好评议记录,集体听课和评议每学期不少于4次。
5、听课记录,每月由教研组长检查一次,并做登记;每学期由教务科组织检查两次。
6、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职工应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和听课。校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中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一般行政、教辅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7、不能完成听课节数;听课无记录;假造听课记录;听课记录填写不认真、不规范,以教学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分值。
八、监考
1、监考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安排和协调。
2、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指定考务办报到并领取试卷,查点试卷份数。
3、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组织考试:查点考生人数、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待考试铃响后,让考生开始答卷。
4、试题如遇字迹不清可作回答,但不做题意解释。监考教师不能解决的情况与巡视员联系。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除个别情况外,一律不准外出。15分钟后才允许交卷 。
6、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应分别情况,按考场纪律给予处理。监考教师不能处理,与巡视员联系。
7、监考教师不允许在考场阅读书刊,不准擅离考场,不准坐着监考,不准在考场抽烟,不准在考场摆弄手机游戏,接打手机。
8、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应让考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起立离开考场。
9、监考教师应按考生序号收取试卷,整理试卷,清点试卷份数,做好考场记录。
10、监考教师应按要求装订试卷,试卷袋装订好后,交考务办查验人员,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考务办。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教学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工作量和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工作量和分值。
(1)监考迟到、早退、中间擅离考场,旷监;
(2)在考场抽烟、阅读报刊、坐着监考;
(3)考场组织混乱,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不闻不问;
(4)暗示、帮助考生答题;
(5)不按要求收取试卷,遗漏试卷;
(6)不按要求装订试卷,如翻订试卷,考生姓名、学号等露在装订线外等。
九、考核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教师必须按要求组织或参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2、考核分单元测验、期中考查、期中抽考、期末考查、期末考试五种。
3、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本人组织;期中考查由教务科结合教研组组织;期中抽考由教务科组织;期末考查由教务科结合教研组组织;期末考试由教务科组织。
4、测验、考查、抽考、考试形式可多种多样。如笔试、口试、闭卷、开卷、实验操作、现场表演、教学片段等,具体形式分别情况由任课教师、教研组、教务科确定。
5、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自定形式与内容;期中考查由教务科结合教研组长与任课教师确定形式、试题;期中抽考由教务科确定形式、试题,教务科每学期有计划地抽考某些学科;期末考查、期末考试由教务科确定形式、试题,并统一组织实施。
6、学生成绩采用结构成绩记分,分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查、考试成绩。平时成绩(课堂提问、作业完成数量、质量、单元测验、期中考查、期中抽考、考勤等)占30%,期末考查、考试成绩占70%,即平时30%+期末70%=100%。
7、学生的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
8、学生成绩评定的组织,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评定,期中考查由教研组结合教务科评定,期中抽考由教务科评定,期末考查和期末考试由教务科和教研组共同组织评定。
9、期末考试学生成绩评定的方式。一般采用流水判卷或交叉判卷;任课教师一般不参加所任年级所任科目成绩的评定。
10、教师应充分认识学生成绩评定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的标准应统一,尺度要准确;评定的态度应认真客观公正;评定成绩应对每一位学生负责。
11、评卷时,判卷教师应在所判试卷题号上签字;评卷结束后,应按要求完成考试成绩质量分析。
12、期末考查、考试成绩的总结、评定由教务科负责,并以学生成绩作为评定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的主要依据,计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确定相应分值。
13、考核与成绩评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教学失误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扣除相应分值;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另作处理。
(1)暗示、泄露试题内容;
(2)无故不参加评卷;
(3)不按评分标准评卷;
(4)漏判、错判试卷;
(5)私自拆阅试卷,偷改试卷分数;
(6)不按要求完成试卷分析;
(7)不能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8)不使用规范汉字;
十、教研活动
1、教研活动由教务科与教研组共同组织,教研组长具体负责,教研活动在规定时间进行。
2、教研活动应有计划地开展,活动有主题、有内容、有方式、有考勤、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3、教研组应填写教研活动报表,报教务科存档备查。
4、学期末由教务科组织教研活动评定。评选先进教研组若干个,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教研组活动开展情况,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并增加或扣除相应分值。
十一、教学检查
1、目的:检测教育方针、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落实教师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情况的改进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客观地评价教学情况,制定科学的教学发展决策。
2、原则:单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的性与全面性结合。
3、方法:听课、观摩、检查、抽考、教学评议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学生评教、领导评教、公开课、评议与评选等。
4、方式:教师自查、教研组检查、教务科检查、学校督查。
5、类型:平时检查、随机抽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6、内容:教学常规、教学大纲学习与执行,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情况等。
7、教学检查主要由教务科负责,检查结果作为评定教师教学成绩的主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并与教师等级考核挂钩,并增加或扣除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