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为大家带来了临床医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范围。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